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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治理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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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治理有什么区别?

从环境管理角度看,二者关系如下: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基本是在几个行政村或者一个镇开展,具体开展范围要由有关部门提供的资金支持为基础,按照有关整治规划要求确定,如果资金量小,1个行政村也可以算作连片整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典型示范作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进一步深化,是更大面积的典型示范,要探索出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环境治理之路。

二、2021年农村环境治理意义?

1.农村改水的目的意义。通过改水,让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水,能防治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副伤寒、痢疾、霍乱、甲型肝炎、脊灰等)和氟骨病、地甲病、地方病性砷中毒等疾病。供给量足质优的饮用水,对于维护和提高人民的卫生水平,增进人民健康都有重要意义。

2.农村改水形式

(1)简易自来水:以深井(机井)为水源,用水泵取水,有泵房及管网,利用水塔或压力灌输水,各户内设取水龙头。水质好,水量充足的浅井也可用做水源。

(2)引泉入村自来水:在村的上方位选一泉眼,建集水井(泉地)收集泉水并要过滤再用管道将泉水引入村中,各户设水龙头,或在村中设蓄水池,池壁上安装取水龙头。

(3)手压机井:用压水机取浅层地下水。

3.水源卫生

(1)水源周围3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厕所、猪圈、畜棚、污水坑沟、垃圾堆和乡镇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源。

(2)机井泵房应严密,防止灰尘吹入。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井口设井台,并有密封井盖。收集泉水的集水井应密封,不使雨水等污水流入,有条件最好建在室内。

(3)机泵配套要合理,集水池及排水等设施要齐全,并要经常捡修,保证及时供水。

(4)新建水源时应经水质检验,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要求时才能用做水源。

4.输配水设备

(1)水塔、集水井、蓄水池、减压井均应有盖,不得敞露和直接用水桶在池内取水。水塔及蓄水池应有排空管,定期清洗。通气孔应安装沙网。

(2)输配水管道可用铁、钢管、聚乙烯塑料管等。

(3)管道连接应严密不漏水,应埋设在当地冰冻层以下。埋设管道地面不得设粪坑、猪圈等污染源,管道不得穿过污水坑。

(4)公用取水龙头下应有接水池和排水沟

三、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措施?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实施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产业,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利用率。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农村垃圾、污水和废弃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执法,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村环境污染行为。 加强农村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民自觉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四、智慧治理意义?

智慧治理是社会控制结构从层级制向扁平化结构的转型,是政府治理模式从单中心管理向多中心协同治理的转型,是公共管理理念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型。

五、智慧交通助力行业治理

智慧交通助力行业治理

在当今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交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治理交通问题,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智慧交通技术应运而生,为行业治理注入了新动力。

智慧交通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传感器技术,对交通系统进行智能化管理与控制,实现交通数据的高效采集、处理和共享,以提升交通系统的智能化、便捷化和安全性。在行业治理方面,智慧交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智慧交通的优势

1. 提高交通效率智慧交通系统可以通过实时监测交通状况,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拥堵,缩短通勤时间,提升出行体验。

2. 提升交通安全智慧交通系统可以实现对道路交通行为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3. 降低运输成本智慧交通系统可以优化路况信息,提供更加智能的路线规划,节省油耗和时间成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智慧交通的应用领域

1. 智能交通管理通过智慧交通系统,实现对交通流量、速度、密度等信息的监测与分析,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优化交通组织方案,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2. 智能交通安全智慧交通系统可以监控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 智慧交通服务智慧交通系统可以为驾驶员提供实时的交通信息、路况信息和导航服务,提高出行效率,缩短通勤时间,改善交通出行体验。

智慧交通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城市交通需求的不断增长,智慧交通技术将在未来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推广。未来,智慧交通系统将更加智能化、全面化和个性化,为城市交通治理提供更加科学、便捷的解决方案。

同时,智慧交通系统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支持下,将实现更多创新应用,如智能交通预测、自动驾驶技术等,进一步提升交通系统的智能性和安全性。

结语

智慧交通作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交通的发展和治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智慧交通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应用,相信城市交通将变得更加智能、高效、安全,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和舒适。

六、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包括: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生活污水直排、畜禽粪便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等。对策包括: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加大对农村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减少农村环境污染;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七、农村环境治理这个研究方向热门吗?

积重难返,是热门但为时尚早,想要取得成效没有政府牵头,这事难办。

八、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研究意义?

1. 保障公众健康:农村环境污染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活质量,对他们的健康构成威胁。通过研究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污染,保障农民的健康与福祉。

2. 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对农村环境的持续污染将严重阻碍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研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对于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保护生物多样性:农村环境污染会导致土地质量下降,影响农作物生长和野生动植物生存,破坏生物多样性。通过研究并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可以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

4. 提升国家形象:一个能有效管理好自身环境问题的国家,其国际形象和影响力也会得到提升。因此,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研究也有助于提升国家形象。

5. 促进经济发展: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仅可以改善环境,也可以带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九、农村环境治理的机制与对策分析?

农村环治理机制与对策是: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成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要想实现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必须由政府部门牵头,加大对环境保护资金的力度。

二、大力做好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三、严格控制农村的外沿污染,强化农村的生态监管。

四、建设可持续化农村经济,做好有效农业建设。

十、农村环境卫生如何治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1] [2]

内容解读

201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3] 。会议审核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要注意因地制宜,保护、保留乡村风貌。[4]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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