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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单位招聘政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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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密单位招聘政审流程?

涉密单位的招聘政审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岗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首先对报考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包括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

2. 资格审查:经过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要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的审核,以及进行体检。

3.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会邀请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主要是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个人能力的考核。

4. 保密审查:对于涉密岗位的招聘,还需要进行保密审查。此环节审核单位一般由国家安全部门组成,对报考人员进行反身份调查,并评估其保密能力。

5. 公示:经过以上环节的筛选,招聘单位一般会在其网站或公示栏上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并征求公众意见。

6. 确认任命:经过公示和考核后,招聘单位将按照招聘程序,确认入选人员并进行任命。

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密单位的招聘中,报考者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同时需要严格遵守涉密规定,保守岗位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二、单位涉密岗位人员调动由谁管理?

涉密人员调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调出机关、单位应在办理交流或调动手续时,出具《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委托调入机关、单位负责脱密期管理,并将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移交给调人单位,不得交由本人转交,应当寄送或专人送达。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因私出国(境),调人单位应当征得调出单位同意。

三、如何加强本单位涉密人员管理?

原则之一:科学确定

科学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是坚持“以岗定人”。依据保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涉密人员与涉密岗位密切相关,是否在涉密岗位工作是认定涉密人员的实质条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属于“以事定人”,泛化了涉密人员的确定,不符合保密法的要求。

二是坚持“依事定岗”。不同机关单位在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上的差异,决定了国家秘密流转范围和流转环节有很大不同。机关单位应当结合本机关单位保密事项范围和工作实际,采取“依事定岗”的方式,确定涉密岗位。

三是坚持“程序科学”。机关单位应当按程序确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保证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没有遗漏,同时也要严格控制,确保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最小化”。

原则之二:严格审查

按照统一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拟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审查,是涉密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是全面审查,要对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类别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强调的是全覆盖和无例外,即必须确保每一个涉密人员忠诚可靠,使所有涉密人员都处于合理有效的管控之中。

二是先审后用,审查工作应该在涉密人员上岗之前完成,只有通过保密审查的人员,才能到涉密岗位开展工作,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信息,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不能到涉密岗位履职。

三是定期复审,涉密岗位发生变化、涉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或者涉密等级调整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复审。涉密人员个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进行复审。

原则之三:分类管理

根据涉密岗位的不同,将涉密人员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这是做好涉密人员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保密法对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作出原则性规定,目的是在保密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针对不同类别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以合理配置保密资源,提高保密管理效能,确保实现最优保护。

但在实践中,涉密人员的分类管理落实得不到位。机关单位应当针对不同类别的涉密人员在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培训内容和频次、权利义务设定、出国(境)管理、脱密期管理、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定不同的具体措施,并严格执行。

原则之四:全程监督

要对涉密人员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手段,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环环相扣。

一是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和指导,对拟进入涉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二是加强在岗管理,机关单位应当通过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实施重大事项报告以及履行保密职责考核等,对涉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三是加强离岗管理,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在脱密期内,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四、各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___

各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是组织和个人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机密、秘密和普通性质的文件资料。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护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各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资料的分类

根据涉密文件资料的机密程度和具体特点,将其分为三个等级:绝密、机密和秘密。

二、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管

1. 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涉密文件资料保管部门,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工作。保管部门应当由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 涉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应当采取多重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这包括:

  • 设立专门的保密存储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 采用密码锁、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保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
  • 建立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涉密文件资料的出入情况。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传输

1. 涉密文件资料的传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单位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2. 对于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传输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加密处理,确保在传输过程中不被泄露。

3. 传输涉密文件资料的介质应当经过安全检测和消毒处理,确保不会对文件资料造成损坏或泄露隐患。

四、涉密文件资料的销毁

1. 涉密文件资料到达保管期限时,应当及时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和方法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采用可靠的方式确保文件资料无法恢复。

2. 销毁过程应当进行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销毁工作的安全和可靠性。

五、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期限

1. 根据文件资料的不同等级,确定不同的使用期限。绝密文件资料使用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机密文件资料使用期限次之,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秘密文件资料使用期限较短,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使用期限到期后,必须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归档。如果文件资料仍然需要继续使用,必须重新进行审查并延长使用期限。

六、涉密文件资料的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和信息安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窃取或篡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前进。

五、哪些单位属于涉密单位?

涉密单位大致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军队的各级单位;

二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

三是具有各类保密资格(质)的单位

六、如何服务涉密单位?

需要获得相关涉密资质,才能承揽或接洽业务。在进行服务时,时刻提醒自己注意保密协议和纪律,不打听,不外传,多请示领导,多报告工作进程。

七、涉密单位包括哪些?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都属于涉密单位。

八、关于涉密单位涉密计算机的涉密等级问题?

国家秘密没有工作秘密这个等级。

秘密级计算机,可以存储、处理秘密级及非涉密信息

机密级计算机,可以存储、处理机密级、秘密级及非涉密信息

绝密级计算机,可以存储、处理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及非涉密信息

工作秘密的定义:

①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

②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

九、什么是涉密单位?

涉密部门

涉密部门并不是通常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神秘,事实上,涉密部门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各行各业。无论企业也好,国家也好,私人机构也好,都有涉密部门的踪影。企业有商业机密,那么所有牵涉商业机密的可以说都是涉密,国家就更不用说了,比如一些政府会议记录,严格来说都是涉密,只是等级不同罢了。

基本信息

中文名

涉密部门

类别

组织机构

国家

中国

正文

涉密信息

定义:我国的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涉密信息也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涉密信息使用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单位内部的保密、信息化、业务工作、密码、保卫和人事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合作、统筹实施,才能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他

涉密职位

涉密职位又称涉密岗位,是国家保密局和省保密局核准备案的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规定涉密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涉密人员应当掌握保密知识技能,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只是举例

一、秘密载体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制作秘密载体,应依照保密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收发秘密载体,应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名等手续。

四、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五、传递秘密载体,应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名称,并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讯或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涉密网络传递。

六、复制秘密载体,需经办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单位的印章,并视同原件管理;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形式的秘密载体,应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七、保存秘密载体,应选择安全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定期对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按规定应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八、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确需携带须经办分管领导批准。

九、销毁秘密载体,应经办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十、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到上级保密部门指定地点销毁。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应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磁性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十、涉密工程审计流程?

工程审计流程:

一、资料收集、审前调查

1、接收:对施工单位送达的资料应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单;

2、登记:对施工计单位送达的审计资料进行登记(项目名称、送达时间、联系人及电话、送审金额、初审情况等);

3、调查:由审计组长将项目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填写项目信息表,并做好审前调查报告或记录

二、审计准备

1、主审制定审计方案(可采取表格式或文本式);

2、主审负责草拟审计通知书(含承诺书、提供资料清单、审计公示、廉洁反馈单);

3、分管局长签发。

三、审计实施

1、对组织审计的项目,由工程主审负责对审计程序、质量、进度等进行跟踪检查;

2、外聘人员在与施工单位核对前应将初审情况告知工程主审,由工程主审与施工单位联系并在审计局指定地点进行核对,工程量的复核工程部、审计部、主审与施工单位四方进行现场测量的,应将测量结果形成书面勘察记录;

3、对审计异议问题,科室负责人召集审计组商议,并请分管领导一并参加,形成一致意见的均应形成业务会议纪要;与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的,应形成协调会议纪要。

4、工程核定单经登记后,由审核人签字,建设、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五份)后,送审计局,复核、批准、盖章后生效。建设、施工单位各执壹份,主审留档两份,其余交科室专人留存。

工程审核明细一式三份,审计、建设、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5、一般项目在接到报审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大型项目或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审计期限,但应将延长理由告知被审计单位。

6、外聘人员负责编写工程审核情况报告、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

7、工程复核负责对工程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8、工程审核人负责将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进行汇总,编写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报告递交审计主审,内容应反映:工程概况、建设单位送审情况,业主、监理初审情况,审核内容、依据、方法及结果,主要核减情况、甲供材料及水电费等扣除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等。

9、主审将工程审计资料整理后,除存档资料(施工单位送审结算汇总表、初审结果、资料交接清单及审计形成的资料等)留主审外,退还建设单位的资料(竣工资料、图纸等)与之办理相关手续;

10、财务审计负责编写财务审计工作底稿;

11、审计组长负责项目一级复核;

四、审计结案

1、主审对审计结果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将审计资料整理后一并送达科室负责人审核;

2、草拟的审计报告经分管局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3、主审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反馈意见说明书;

4、主审负责编写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5、科室负责人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审核意见书;

6、递交法制部门复核;

7、主审负责审计结果文书的送达及审计决定执行事项;

8、由主审将审计结果文书送达科室统计员进行统计和上报;

9、审计回访。

五、审计档案

1、审计主审负责项目立档,装订前由档案专管员负责进行审核;

2、原则上每季度将结案的项目立档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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